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商标注册漫长而复杂

郑州商标注册漫长而复杂

作者: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7 08:25:55

郑州商标注册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通常,前期工作是最重要的。如果此步骤做得不好,您的商标拒绝率可能会大大提高。由于商标申请与其他类型的注册不同,商标是为了让企业自担风险,商标局是审核后首先收款和收款的原则。这导致许多商标失败,这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因为许多公司的人员不会出现,因为他们不了解商标法。这些事情发生,注册商标或委托机构完成是最可靠的。今天,公司的注册代理小编已经详细说明了郑州商标注册的流程和费用,并分享了您的个人观点。

注册商标流程和费用明细

首先,以前的查询工作

商标注册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商标查询工作,因为它与商标是否可以批准和批准有关。初步调查工作尤为重要。在找到商标之前,您需要知道如何查询商标。查询在哪里?这需要事先知道,否则数据不准确或商标申请被拒绝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商标申请材料的准备 

商标申请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准备商标申请材料。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是一个立面,与自己的形象有关。在设计中,不仅要考虑美学,还要考虑设计。你能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吗?这要求您在设计时有自己的想法。你不能复制别人的设计。由于其他人已经申请了商标,因此如果您尝试模仿商标,则可能无法申请。

三,商标注册申请费

商标申请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成本问题。在市场上,每个人都被委托完成申请,因为他们熟悉申请流程并且有多年的商标审前审查经验,这可以大大提高通过率比自己申请更方便。一般代理费从1500到3000元不等,因为每个人的专业性和诚信度都不同,专业机构有时可以少走弯路。

总而言之,注册商标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我们在申请时一定不关心申请。我们必须使以前的工作一丝不苟,而不是马虎。一旦你马虎,最终的伤害就是你自己。

现在有些朋友不是很了解哪些图形名称不可以作为公司商标,本章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一讲。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1、关于组合商标申请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和图形两部分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2、为什么组合商标要分开申请注册?现在有非常多的公司都喜欢使用文字和图形组成的组合商标。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代理机构都会建议商标注册人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原因在于:1、组合商标分开注册,注册成功机率高① 组合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② 采用分开注册的方法,不会因为其中一个商标不符合而全部被驳回,这样就能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机率。

2、组合商标分开注册有利于商标保护① 在组合商标中,侵权人仅仅使用组合商标中部分,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② 分别注册后的商标,都独立而具有显著性,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3、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审查效率比比较高① 组合注册的商标其审查速度会比单一注册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导致审查效率降低。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② 单一注册则互不影响,审查时间相对较快。

4、 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使用起来会更加灵活① 组合申请的商标,使用的时候不能拆开、不能更换位置,必须按照申请注册时候的样式使用,非常的不方便。② 分开注册,使用起来就会非常的灵活,可单独使用、可随意变换位置使用。

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刚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设立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注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商标注册须经异议公告程序方能核准注册的做法,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所谓异议,是指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该商标不予注册。 在实践中,对正在公告提出异议的主体,主要是商标注册利害关系人,异议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并予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初步审定、公告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另外,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还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业、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正在公告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相关条款,均有权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正在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文件一式两份,并附有关证据。《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和页码、异议理由等。认为与在先注册或者在先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写明被引证的商标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注册证号 ,并附被引证商标图样。


 

版权所有: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