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为什么郑州商标注册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呢?

为什么郑州商标注册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呢?

作者: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13 08:45:27

郑州商标注册永远没有100%的成功率,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核准注册,很多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都有困惑,为什么郑州商标注册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呢?其实是由郑州商标注册中的客观规律决定的,下面就来为您解疑答惑,商标不能100%注册成功的原因如下:

一、商标查询盲区在商标注册前,首先要进行查询,避开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注册成功率。但是查询系统里的数据始终会比现实中的申请慢半拍,虽然已经下发受理通知书的申请信息基本上都可以查到,但是近期申请的尚未下发受理通知书的(也就是申请信息还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商标,是无法查询到的。受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影响,查询盲期为4—6个月左右。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有人在先申请了与你相同的商标,也查询不到,这是第一个风险。

二、商标近似的判断在进行商标查询时,要将查询到的结果与申请人的商标进行比对。而在比对的过程中,由于各自的知识、经验与角度的不同,申请者、代理公司与商标局审查员三者的观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一致。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一般情况下,三者看法要重视的顺序是:商标局审查员、代理机构查询员、申请人。当然,在申请商标时应充分重视代理机构的意见。

三、商标公告与异议商标注册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上了商标公告,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

四、自身违规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如果出现商标法中规定的不能作为标志的情况,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这种属于可以自行避免的因素。

五、与外国商标或驰名商标撞车在国外申请商标后六个月内又在国内申请商标注册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是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所以,这六个月也是一个盲区,如果遇到享有这样优先权的近似商标,你申请注册的商标将直接被驳回。而如果在某一类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撞车,也会直接被驳回,要尽量避免这样的失误。

六、为什么要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专业的代理机构会在商标注册之前的查询过程中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商标注册建议,提高您的商标成功率;商标的注册不仅仅是走一个流程而已。比如说商标注册的可能性有多大,商标怎么样注册才能保护完整,在哪些产品及类别上进行注册,商标分开注册有什么好处,商标局的审查意见怎么处理等。

《商标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商标局于2014年12月30日作出的《关于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决定的说明》(下简称《说明》)明确提出,对2014年5月1日前商标代理机构以自己名义在代理服务外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没有作出受理决定的,我局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已经根据修改前的商标法发出受理通知书的,我局在商标审查阶段依据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驳回决定。

在审查时,我局依据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数据库判断商标注册申请人是否为商标代理机构。如未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初步审定或被核准注册,任何人可以通过异议程序或商标注册无效宣告程序要求不予核准商标注册或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除代理服务之外的商标,做出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决定是可以预见的常态化结果,而通过异议程序做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通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则是较为个别、不太常见的商标审查审理结果,盖因极大多数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应该会在受理阶段得到规制解决,即不予受理,而个别的“漏网之鱼”即便不慎受理了也应该会被及时驳回。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仅仅是理论中的理想状态。在商标审查审理实务中,无论是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还是未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可能因为工作疏漏等原因出现商标代理机构主体资格没有被及时有效识别出来进而未能被剔除出商标注册程序的不良现象。而这些由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旦被初审或者被核准注册,就面临着如何阻击、纠正的问题。

《说明》中的规定鼓励民众以异议程序或者商标注册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予以“查漏补缺”,其精神值得肯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说明》仅为商标局的一般规范性文件,效力较低,在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未明确赋予普通民众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提起异议或者宣告无效程序之权利的情况下,有关程序的启动可能遭致缺乏法律依据硬伤的诘问。

就编织完整的规制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机制这一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商标异议程序中的修改可修改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即修改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在异议理由中加入商标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实现任何人适用商标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对有关商标提异议的权利法定化。

二、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的修改可将商标代理机构禁止注册条款增设为商标评审委员会主动援引的法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款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和第16条第1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在学理上通常被称为绝对禁止注册事由,第16条第1款规定虽然在学理上视为相对禁止注册事由,但同前述所列条款类似,均涉及到商标公共管理秩序、广大消费者群体利益以及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等公益要素,体现了较为浓厚的社会公共利益色彩和公法规制属性。因此,存在该些事由而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予以驳回。

实务中不容否认的是,商标局对一件同时存在绝对拒绝注册事由和相对拒绝事由的商标,可能因为工作疏漏等原因,而仅以相对事由的法律规定予以驳回,一旦这样的案件进入到驳回复审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享有主动援引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和第16条第1款的规定,作出驳回申请复审决定的权力,从而有力维护商标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这个角度上看,《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款规定无疑是值得赞许的一项法律规范。但类似这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依职权主动援引作出复审决定的法律规定,应当进行适当的扩容。商标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禁止申请注册除代理服务之外的商标”的规定,同样是基于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而设立,具有相当的公益色彩,完全应当将其纳入商标评审委员会主动适用的法条范围。

三、商标注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修改可以修改商标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即修改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既明确赋予了商标局直接宣告商标代理机构违规注册的商标无效的职权,同样也实现了任何人援引商标法第19条第4款规定申请宣告有关商标无效之权利的法定化、明确化和规范化。

如果公司取消商标怎么办?诚然,公司被撤销并非好事,但我们也必须接受这一事实,在合理范围内减少公司被撤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害。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转让吗?当然,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撤销企业的商标仍可以转让,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转让。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转让需要在公司注销后一年内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一年后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可以由任何人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同时,公司商标注销应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具体治疗方法有三种:

(1)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商标在清算时未被处置的,转让方为乡镇企业主管单位、乡镇政府企业资产总公司、国有企业主管单位国有资产局,但应出具相关权属证明。

(2) 私营企业的商标在企业注销前未被处理,又不能指定继承人的,视为被废弃。企业注销后,不得再转让商标,不得订立无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

(3)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商标注销后,商标负责人凭有关身份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办理转让。

1、 首先,要准备好商标转让的相关材料:

(1) 商标转让申请书由双方签字盖章。

(2) 商标转让双方企业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商标转让对应的注册商标证书

(4) 商标专利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署确认的中文译本。

2、 商标转让流程:

(1) 企业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 商标持有人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并取得《商标声明公证书》。

(3) 向商标局提交所有商标转让材料并支付转让费。

(4) 等待商标局出具受理函,一般在1-2个月左右,并开始审查。

(5) 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国内的创业公司数量一直是呈指数级增长,而成立公司则意味着需要进行记账报税。所以,记账报税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那么大家对记账报税的主要内容都清楚了吗?不知道不要紧,接下来至善财务小编就从5个方面和大家讲一讲,公司记账报税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纳税资格 公司成立后,必须要在次月开始进行报税,不论企业有没有经营,都要进行做账报税。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去税务局申请纳税资格,申请的适合,我们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或者小规模纳税资格,这个根据自己公司的营业额的多少来申请。小编在之前文章有详细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区别?”这里我就不过多阐述。而这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税收制度个管理的不同。  

二、代理记账报税  这个就是大众普遍认为的代理记账公司的主要工作了,代理记账报税的主要流程是代理记账公司根据企业提供的凭证进行整理,为企业建立会计簿,然后将这些凭证整理到会计簿中,根据会计簿反应的企业情况进行报税。  

三、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的运营情况和会计不上反映的情况为企业制定财务报表,帮助企业发现运营的不足,分析产生不足的原因,并根据反映出来的不足提出解决或者改进的方法。  

四、提供咨询服务 正规的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一般都至少有三个会计加一格会计师(中级以上)构成,因此专业素养都是叫好的,如果企业出现了什么问题,可以对代理记账公司进行咨询。一些国家的政策的变化,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也会经由会计传到到企业管理者的耳中,让企业的管理者能够随时跟进政策的变动,率先享受政策红利,或者根据政策的要求作出调整。  

五、新公司建账时需要哪几个账本? 1、与企业/公司相适应;企业/公司规模跟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业务也相对会量大,且分工也比较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也会小,甚至是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公司所有经济业务,在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去设许多账,公司所有的明细账都可以合成一本就可以了。  

2、通常情况下,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公司/企业的管理需要,为公司管理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依据,因此在建账时当以满足管理需要来作为前提,应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3、按照公司账务的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选择账务处理程序,就相当于账簿的设置,若是企业/公司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那企业的总账就要依据记账凭证序时进行登记,那会计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版权所有: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