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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标注册的商标资源有多少?

作者: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5 08:41:05

商标续展是对这种商誉的一种继承。目前,郑州商标注册的商标资源并不多,因此商标所有者需要珍惜现有的宝贵财富;在一定程度上,持久品牌肯定了商标存在的意义及其对市场和人的影响。申请成为驰名商标的可能性越大。在大众创新创业的时代,每天都有新企业在萌芽,也有企业在被淘汰的过程中,因此企业品牌成为最宝贵的财富。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办理商标事务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1、备案主体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应当纳入工商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

2、记录处理方法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或者邮寄申请。直接送检的,商标局应当对按规定填写的备案表和送检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保留送检文件的复印件。邮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经登记机关盖章或者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商标代理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时,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规定填写,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负责人签名,下同),并提交下列文件:

(1)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盖章;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标代理变更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4)其他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5、商标代理的合并与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不履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机关出具的合并登记证书,或者登记机关加盖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或者经公证的合并登记证书副本;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规定办理。

6、商标代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商业登记或者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就代理事项未完成的,与委托人签订终止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协议。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撤销备案结算,应当填写《撤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证明,或者登记机关盖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证明复印件;

(2)仅作结算之用,应检附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经办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结算时,应及时补足滞纳金。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清算后退还;指定非商标代理机构名称账户的,应当附实质性说明。被撤销注册、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项,商标局应当直接将有关文件交给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直接收到有关文件的委托人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属于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交付文件。

7、工作期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更正;合格的,应当备案。

8、手续费商标代理机构的注册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

9、附则2014年5月1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代理备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指引的内容相抵触的,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须知的要求执行。

公司不想经营的时候,注销就很麻烦,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转让出去一劳永逸。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转让呢?

首先,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话是不可以转让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名自然人投资,财产仅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及其个人财产全权承担。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在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不能转让。要区分的是,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可以转让,因为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有明确的法人。

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流程如下:1、股东会讨论表决2、资产评估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3、签订转让协议对双方转让出资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规定。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5、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6、工商登记注册7、就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及其出资变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

在某些方面,域名的作用与商标类似,这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共性,都是彰显产品品牌的独特性的标记,可能就是因为它们过于相似,有时候也会出现冲突,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域名与商标出现冲突的原因:

1、域名具有强烈的识别性

域名在互联网中的存在意义,就相当于是企业在虚拟网络中拥有一个门牌号。用户通过域名,可以快捷访问到企业的门户网站。域名有着较强的识别性,代表着企业的商誉。再看商标,标识性强也是其显著特征,如此一来,自然容易引起冲突。

2、域名具有唯一性和无地域性

一个域名对应一个IP,一个域名只能注册一次,然而商标却相反,同一个商标可以注册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鉴于这样的情况,也就有了发生冲突的可能。

3、域名的先注册性

有些域名注册登记机构工作态度懒散,事先不负责检索、审查,且未在事先与立法机关进行沟通,鉴于此,域名就很有可能与商标注册出现冲突。

商标和域名冲突的法律解决

1、建立域名的防御登记体系

一方面,企业应该重视自己域名的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或者是知名商标,最好多注册几个近似的域名。如果是一些比较大型的或者知名度比较高的网站,最好把自己的域名多注册几个商标进行防御。另一方面,由国际互联网信息中心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域名的注册防御网址,如果域名申请者想注册一个域名,首先要进入这个防御网址进行查询,有没有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有,自己要提交证据证明不存在在先权利的冲突,要负举证责任,否则驳回他的注册申请。

2、完善域名的注册程序,确立有效的域名注册审查制度

把域名注册的终身制改为续展制,对域名注册程序实行双轨制。一方面保留目前简易的申请程序,同时也可以增加严格程序。所谓严格程序就是申请人在申请域名注册的时候,要提交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自己的域名和商标、商号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就是存在在先的权利,而且还应该有一个公告的程序。

3、加强对高知名度域名的保护,禁止域名的反向侵夺

现实情景中,把别人的域名,尤其是知名的域名抢注为商标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因此,立法应该合理地限制商标权人的权利,禁止反向的域名侵夺。

4、建立完整的网络域名保护体系

关于域名是不是能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这是有争议的,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大家都能够认可的解决方案。

5、给予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同时,加大普通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知名商标以及没有注册但为公众熟知的商标,其知名度虽然比不上驰名商标,但因为它知名,使得它被侵权和被误认的可能性比普通商标大了很多。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大力推行民族战略的今天,要给这些明天驰名、今天知名的商标有利的保护,才能防患于未然。

商标续展:数百个注册商标,数千个续展商标?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权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商标续展,以延长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有客户会说,既然商标续展要花1000多元,而我新注册的商标注册费只有几百元,我能重新注册商标吗?答:不对,成功申请新注册商标的概率很低!商标有效期届满,商标局不会主动通知,仅仅依靠商标权人的意识。

但事实上,商标所有者往往忘记更新他们的商标。如果个人和企业等商标过期后再申请,很可能会遭遇抢注危机,即商标注册成功率低。与商标再注册相比,商标续展的优势如下:完成商标续展,需要经过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复审、续展公告、续展证书颁发等环节。无其他异议的,一般只需4个月左右;注册商标再申请的,一般需1年左右,无其他异议;商标更新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程序简单,通过率高。

与商标续展相比,商标注册需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大大增加度,通过率也较低;与商标续展相比,商标注册除了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外,还需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即与商标库中的商标相比较,进入公告期,使他人自动提出异议而无效,容易被拒绝;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经过多年的推广和运营,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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