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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还没有注册下来能进行转让吗?

作者: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8 08:26:29

商标作为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武器,如果没有注册商标,就算是经营已久的产品也很有可能被别人抢先注册商标,企业也很有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代办郑州商标注册十余年,所接触的客户中,有很多企业虽然负责人虽然知道商标的重要性,但是并不了解商标注册的各种流程,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准备工作。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创业人员越来越多,人们对商标注册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处于创业期间的企业为了树立品牌、扩大市场,开始注重商标注册,然而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会有其它的客观因素导致商标注册通过率较低。无论是处于创业期间的企业还是新生代互联网创业型公司,商标注册策略对企业成功申请商标注册非常重要,如何才能避免走入困境呢?

一、商标查询不容忽视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或咨询官网来查询得到数据结果,但由于对商标知识的缺乏,就算查询到数据,也很难得到准确的结论。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看,商标查询不仅仅是在查询框里输入关键词和类别,还要对所查询的结果进行分析对比,从而预估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

一般来说,专业的商标顾问,不会盲目地告诉客户这个商标该不该申请,不会为了吸引客户而承诺一定会成功注册。有责任心的商标顾问一般会向客户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需要根据您的商品类别、业务服务范围,做一次检索,看看是否已经被注册,或者存在已有近似商标,可能会因此驳回你的商标。

企业或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应先想好2到3个商标,并委托代理机构同时查询,结果出来之后,至少保证我们有可选择的余地。若结果显示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不高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代理公司的意见对原有商标进行修改并再次查询、提交申请,从而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率。

注册商标已经是一件再普遍不过的事,从而导致检索结果上百个,小编诚心地建议您认真作出考虑,对于核心商标,即使检索结果显示申请注册前景并不乐观,最好能在专业代理机构商标顾问的指导下申请,而不是一味地相信网上查询的结果并敬而远之。

二、商标被驳回或异议需做准备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主要有两个原因:

1、商标法禁用的标识一般来说,采用商标法禁用的标识被驳回的商标注册案件发生的几率较小,因为在进行商标注册之前需对禁用的标识有所了解,以免出现这些不必要的失误。

2、商标缺乏显著性今天重点跟您探讨这一主要原因: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

商评委在判断标识本身是否近似、商品和服务是否类似,或者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间,被他人引证在先商标提出异议时,都会结合被驳回或者异议商标的知名度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面对异议时就不会显得如此被动了,而这准备工作就是商标的使用证据。企业从一开始就应当充分重视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必要时,能拿出有效的证据,表明商标已经取得了区别于在先商标的显著性。比如:销售合同、发票;行业奖项、荣誉;消费者反馈(如网上留言、评价);有关自己企业的媒体报道、杂志期刊等,这些证据的着力点在于:你一直在投资进行商标使用,且小有成就,已取得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商标审查员和法官会根据事实做出判断,增加复审成功的可能性。

商标对企业而言,其商业价值也许远高于产品本身,一个成功的企业需要靠品牌的影响力求得发展。对处于创业期间的公司来说,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做到有备无患,这样才能够沉着应战。商标注册将越来越难,我们须重视上述两方面的工作准备,才能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第一,没有统一的外商投资法。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缺乏利用外资的经验,在外资公司注册立法的工作上是“摸着石头过河”,采取“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方式,我国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由各种专项立法及相关的单行法律、法规组成,重复和混乱的立法较多,不利于法律的权威性以及统一实施。

第二,由分开立法向合并立法过渡,先采取内外资分别立法的“双轨制”模式,即内资企业的投资关系由国内经济法调整,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关系则由涉外经济法调整,从而形成了同一调整对象但仅因主体国籍的不同而由两套不同的法律、法规予以调整的格局,在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合并立法。

第三,由按企业所有制性质给予鼓励政策,发展到按产业性质给予优惠政策,从按区域制定鼓励政策逐步过渡到全国统一的政策。

第四,融投资法与企业法于一体,以企业为本位。现有的外商投资法中的基本法律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它们各自的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从这三部法律的体例和内容上看,都同时寸含有投资法与企业法的双重内容,而且其中又以企业法为重。其中的大部分条款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设立程序、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经营规则等内容,只有少部分条款涉及投资法内容,如投资领域、投资保护、投资奖励等。

但是,企业法和外资法的立法理念是完全不同的。企业法以企业利益为本位,所有规制旨在保证企业利益充分实现,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外资法则以社会利益为本,一切规制都以社会利益为出发点。(外资公司注册)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外资公司注册从追求数量逐步发展到讲究质量,外商投资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成熟。今后,我国外商投资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应着眼于引导和规范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上,政府应该把对利用外资的管理从以行政性审批为主,向依法规范、引导、监督的管理模式转变。

商标是企业或者产品的标志,商标可以对企业或者商品作出区别,而商标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注册,而注册的商标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商标还没有注册下来能进行转让吗?

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商标的法律状态:

(1)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在物色到心仪商标想购买的时候,应先在商标局官网上查询该商标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了解该商标是否存在、被撤销或被注销等情况。

(2)查询确认商标的使用年限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郑州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3)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受让方要了解清楚转让方是否在转让商标之前有无许可给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标。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标申请信息是指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时向商标局提供的信息,通常包括注册人姓名、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但填写错误的商标申请信息有什么问题?

一、哪些商标申请信息最容易出错?以公司为单位申请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公司地址栏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得填写实际办公地址、居住地址等其他地址;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时,可以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此时,考验的是注册人对未来商标的整体规划和布局能力。一般情况下,注册人会根据产品和服务的实际应用、未来所涉及的服务、潜在的竞争对手等情况来考虑郑州商标注册类别,但如果提交了申请类型并出具了证明,商标不得用于其他不同类型的经营活动,否则有被撤销的风险;在提交商标申请时,注册人通常会提交一份商标说明,说明申请的具体含义,如立体标识、声纹标识,说明商标的申请方法,颜色商标,说明商标的申请方法,以及英文或其他外语商标,其中应注明含义等。

二、如果商标申请信息处理不当会怎样?当其他公司发现商标与公司实际信息不符时,其他公司可以向商标局提起诉讼。此时,将出现商标纠纷。基于公司未能及时变更商标申请信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长期使用该商标将面临争议撤销的风险;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撤销三年未申请的商标申请。在商标撤销的情况下,公司必须提供商标申请的申请证据,但事实上,商标与公司信息不一致,必然影响最终判决结果;当公司信息发生变化,其他人提出商标撤销申请时,商标评审委员会未按原信息与公司联系的,视为拒绝答复,将面临直接撤销的风险!

三、如果登记信息填写不正确怎么办?商标变更是申请更正申请文件文字错误的过程,但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变更。涉及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商标申请;注册人在线申请的,以申请人信息不能更正为理由,提交“撤销商标”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信息,随后重新提交信息正确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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