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作者: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2 08:32:41
河南商标注册要多少钱注册一个商标要多少钱,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企业注册商标是保护品牌的有力手段,一般的,企业注册商标的费用需要多少钱呢?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注册商标的费用需要多少钱?
国家规定: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从2017年4月1日开始降低百分之五十,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1个,另加收30元。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商标是每一个企业的形象标志,要使企业的知名度与外在的形象得到大众的认可,除了其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态度外,企业的独一无二的有形标志——注册商标不可或缺。个人申请是否能省掉很多费用呢?
其实不然,除去注册商标只能去北京的地域限制,注册商标还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注册前的相似查询,注册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都需要有相当专业的知产知识和法律意识。耗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亲自办理,远远不如委托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同时,我们还能看到,商标注册成功后,还可能遇到变更、转让、续展等业务,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长期合作至关重要。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不能被过低的价格所迷惑,过低的代理费往往就是“黑代理机构”和“皮包公司”的代言人。当然也不是代理费越高就证明该代理机构越专业,不同代理机构的人力资源成本不同,代理费也会有些许偏差。
注册商标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商标受理通知书》由商标局直接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申请人可到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商标申请状态,及时与当地邮政部门联系,确保投递成功。2.缴费发票由商标局统一开具,本窗口收到后通知申请人领取。3.为了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建议申请人向本窗口申报商标注册材料前,到商标局官方网站自行查询,查询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减少被驳回的机会。4.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后将及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5.申请人注册风险自担。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规费不予退还。核准注册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今天,我们联系了一些想注册商标的客户。食品商标名称具有吸引力,但因缺乏意义而无法注册。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意义缺失”,为什么“意义缺失”的商标不能得到河南商标注册保护呢?商标法对商标规则的意义:注册商标应当具有的意义在商标许可审查中是非常重要的。商标标识的意义是取得注册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也可能直接影响商标的最终注册。什么是商标意义?如何判断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抵触。商标的意义不仅包括商标的可识别性,还包括与其他商标的区别。也就是说,商标的意义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其自身的可识别性和与他人的可区别性。
因此,在确定一个标志是否具有重要意义时,必须考虑和分析其本身的构成、创意、指定商品或服务等因素。
一、判断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考虑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可识别性是商标发挥差异化功能的前提,也是成为注册商标的基本要求。相关公众不可能将某一商标认定为商标,从而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一般来说,普通消费者不会承认这个数字是商标,更不会认为它是商标。
二、商标标识的原创性是决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重要因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商标创意”是指商标本身的意义,具有意义的商标可能不具有创意,如“钢琴”上使用的“长江”没有创意,但可能具有意义,因此授权注册;而“空调”上使用的“格力”商标,既有意义又有性。两者区别的意义不仅在于此,还在于商标的意义判断,这可能是决定争议商标是否构成他人商标的复制、仿造和翻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他人在先商标缺乏原创性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词语,那么即使双方的商标相同,也不能视为复制品。
三、商标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应当与特定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相结合。从商标意义的角度看,商标可以分为三类:首先,有一些具有内在意义的符号,如捏造的文字,如“海尔”;二是缺乏具有内在意义的标识,如通用名或描述性符号,如“U盘”;三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的鉴别,如“两面针”。对于具有内在意义的虚拟词语,由于其具有很强的意义,不应考虑其与商品或服务的关系。如“海尔”、“康佳”等。一般认为,当商标的含义与商品的属性关系最小时,商标的意义最强,反之,商标的意义最弱。例如,如果“苹果”一词不被视为一种产品,就不可能确定它作为商标注册是否重要。
然而,将商品分析与不同的规格相结合将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可能性。例如,“苹果”在手机产品的使用中具有很强的意义,因为它的含义与产品属性无关;如果在苹果中使用,它将直接代表产品内容,在其他水果产品中也会出现误认。在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时,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前提,这样才能更全面、准确、客观地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注册商标应当具有重要意义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只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下列直接代表商品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第十二条还规定,以立体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其形状只能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决定,取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态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商品形态,不予登记。此外,在商标评审标准中,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并具体列举了其他十种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
(1)太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
(2)过于复杂的单词、数字、数字、字母或上述元素的组合;
(3)一个或两个共同表达的字母;
(4)通用阿拉伯数字被指定用于按数字制作模型或产品编号的商品,但不通用或与其他元素结合并具有整体显著特征的商品除外,或指定用于非模型或产品编号的商品除外产品编号;
(5)说明所用货物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装饰图案;
(6)单色;
(7)非原创性的、代表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但原创性的、不受欢迎的或者与其他要素相结合的、具有整体特征的短语或者句子除外;
(8)行业或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
(9)行业或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术语或标志;
(10)企业的组织形式、行业名称或简称。但上述法律规定并未明确什么是商标意义。
商标转让是河南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也是我们获得商标的最快方式。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是无风险的,五个核心问题,我们必须知道。提出申请并收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被驳回。转让后,风险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如果你想购买想要的商标,你应该首先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检查商标的法律地位,以查明商标是否存在、被吊销或被取消。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40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6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对于商标在续展期或展期内的转让,双方应记住在合同中提出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商标已过展期,转让将不予批准。受让人转让商标前,应当知道转让人是否已将商标许可给其他公司。根据《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商标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这将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以前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的转让,双方就此达成协议,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转让前,受让人应当注意所转让的商标是否已被质押或者冻结。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和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间和质押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反复转让商标,欺骗急于取得商标证的受让人。
因此,受让人需要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调查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的姓名是否与申请人的姓名一致。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得不到商标局的批准。如果双方都是公司,则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公司经营正常。如转让双方或一方为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销或者个人死亡,自注销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不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转让人的营业执照、地址发生变更,尚未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后,将要求及时补办。未按时补足或者未按规定补足的,不予批准或者视为放弃转让。营业执照的内容应当与商标证书的内容一致。
因此,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同时变更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或者企业名称。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被驳回。另外,双方的印章或者签名应当与商标申请书一致。在目前的商标转让实践中,商标局并没有强制提交转让公证书。审查员认为转让人的签名、公章与申请不符或者在审查转让过程中有疑问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公证书。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到公证处对商标转让书进行公证,特别是因商标销售而进行的转让公证。公证可以证明转让人的意图是真实的,主体资格是合格的,有利于保护商标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双方的信任。通过公证,可以促进商标转让当事人的诚信,防止欺诈,防止虚假转让的发生,尽可能避免损失,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学习以上5点,再也不怕商标转让遭遇“坑”。
现实生活中的商标抢注案例越来越多了,出现你的商标不是你的商标这种情况也越来越多。你先使用该商标,但是别人比你先注册,该商标就不属于你。商标没注册有以下几大劣势:
1、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某商标可能被你经营出了一定的名气了,但你没注册,别人就可以拿你这个商标来用,这不属于侵权行为,因为你没注册该商标。
2、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后,即便你是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你也不能再使用该商标。不早点注册自己的商标,到时候为别人做了嫁妆就后悔莫及了,再小的个体,也应意识到要有自己的商标。
3、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即便你是该商标的使用人,该商标产生的无形资产也不属于你。专利权、商标权等都是无形资产。
4、未注册的商标,如果与在使用中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是类似,就会产生侵权行为。其实,商标就相当于商品的“身份证”。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拿”了你的商标随意使用,这让你非常气愤。但是你会发现,那些拿走你商标的人不会因为你是否注册商标而停止使用。这时,身为正品的你就需要证明“你”真的是“你”。
下面告诉你如果你没有注册商标,但被别人恶意抢注了,你有哪些“在先权利”。
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2.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3.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4.姓名权。
5.肖像权。
6.特殊标志权。主要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7.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8.奥林匹克标志权。这里的在先权利中企业的名称、字号权是比较常用的维权手段。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不过为了避免他人抢注事情的发生,最好还是需要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早注册,避免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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