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作者: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6 08:56:02

商标侵权往往被许多企业视为受众。企业通常认为,只要合法经营不会产生侵权,但在当今激烈的竞争中,任何有竞争力的名称都可能产生类似或直接的侵权。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为时已晚。只有在即将来临的关键时刻,才能处理好相关的事务。

那么什么是商标侵权呢?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1、商标侵权是商标侵权的一种,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行为,或者干涉或阻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损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必须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同时,也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的商誉带来损害,财产损害和商誉损害都是损害事实。

3、犯罪人的主观过错是指犯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即不当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商标所有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

商标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债权人经常通过行政、协商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侵权人通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销毁被侵权货物、作出相应的声明和赔偿损失。遵守法律。

什么样的商标更吸睛呢?当然是颜色商标啦!一些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商标更具有显著性,申请了颜色组合商标。但是,对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标准你真的了解吗?今天我们公司就为大家介绍颜色组合商标申请审查标准是什么样吗?

1、申请颜色组合商标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

2、颜色组合商标审查的若干定义色彩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以上颜色组成的商标。具体地说,色彩组合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按一定比例、一定顺序组成的商标。商标表的审查主要分为三部分:申请文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缺少签章)、商标图样规格的审查、程序和必要的说明、分类。检查(填写的商品/服务项目的检查)。商标实质审查,是指河南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的审查、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以及初步审查或者驳回决定等一系列活动。包括禁止条款的审查,突出特征的审查等,近似的审查。关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除了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外,还会对商标的颜色组合进行细致的审查。

3、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1)申请彩色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未声明的,即使申请人提交颜色商标,也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2)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色标。商标图案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者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写明该颜色的名称和色号,并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用途。用色块表示颜色组合方式并附加商标说明例如:指定使用服务车辆加油站商标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无烟煤色和橙色三种颜色组合构成。其中绿色(Pantone368C)占60%、无烟煤色(Pantone425C)占30%、橙色(Pantone021C)占10%,按图示排列,使用于车辆加油站外观。图形轮廓如果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则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用虚线图形轮廓表示颜色使用位置并附加商标说明例如:指定使用商品翻斗卡车;拖拉机商标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组合构成。其中绿色为Pantone364C,黄色为Pantone109C。绿色用于车身,黄色用于车轮。虚线部分用以表示颜色在该商品上的位置,车辆轮廓和外形不是商标构成要素。

4、颜色组合商标的实质审查(1)颜色组合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商品本身或者包装物以及服务场所通用或者常用颜色,不足以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一般情况下,新申请的颜色组合商标如果不具备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2)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两商标均为颜色组合商标,当其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第一个颜色组合商标和第二个颜色组合商标均有绿色和黄色,切排列组合都是先绿后黄,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故被商标局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商标所使用的颜色不同,或者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者近似但排列组合方式不同,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除外。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第一行的两个颜色组合商标使用的颜色不同,具有区分度,不易造成混淆。

第二行的两个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都是蓝色和绿色,但排列方式不同,也具有区分度,不易造成混淆。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彩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图形、立体商标指定颜色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有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产生混淆、误解的,应当认定为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两个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一个是平面图形一个是立体图形,但均使用了相同的颜色,且颜色排列方式都是上灰中白下黄,容易让消费者产出混淆感,故被商标局判断为近似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近似,但由于整体效果差别较大,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除外。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的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但商标整体外观具有较高的区分度,因此也不构成近似。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颜色组合商标的商标审查标准了吧?

河南商标注册基本都在10-14个月左右,有什么好的办法能提高一下速度呢?下面就由小编告诉你几个小技巧!

1.商标注册前做好查询工作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的原则,申请人在递交注册商标申请之前,需要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以避免自己申请的商标因存在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反之将会严重迟滞商标注册时间。(社标网可查询申请商标在盲査期的盲期数据)

商标盲查期:是指在中国商标网官方数据数据库中,有些商标信息无法及时查到的空白期。

相对而言,纯由文字或图形构成的商标,商标局只需审理单一要素,这样能减轻审查员的工作强度,让审查速度变快,商标注册所耗时间就比较短。分开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使用,亦可以组合使用。

2.尽量注册单元素的商标

为什么要尽量注册单元素的商标,因为在注册组合商标的过程中,组合商标的审查时间比单元素的审查时间长,主要是因为组合商标比较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元素出现和他人商标的显著特征比较类似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3.商标注册资料准备

在注册商标之前,就需要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全,因为在商标注册的山过程中,有限期补正的阶段,如果资料不齐全,那么进入限期补正后,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商标资料,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无疑是浪费大量的时间。

4.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中的最后一个环节,需要我们积极的面对,而不是选择逃避从新开始,如果积极面对,还是有机会通过商标异议阶段,那么就可以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如果我们自己选择放弃,那么就放弃了之前注册商标所用的大半年时间。

河南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是获取商标的两种方式,想要拥有商标,前提是要有商标意识。商标是打造品牌的重要武器,因此企业需加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以多年的代办商标注册经验提醒各企业成功注册商标后,更要注重商标的经营与使用阶段。

现在很多公司都开始调整商标战略,很多都与市场变化或者企业战略调整有关。因此,商标有的变得华丽,有的变得内敛。有的由繁化简,有的由简转繁。有的是变色,有的是变形。现在,企业的发展处于多元化状态,认为原商标对公司业务有局限性,都动起了想要修改商标的想法。企业有这样的想法的同时也会有所担忧,如果商标一旦进行修改了,那么依照旧商标申请的商标权还属于自己吗?代办商标注册:

一、商标可以随意更改吗?以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的经验来看,企业成功注册商标后,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像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二、想要更改商标需要注意什么?如果企业需要修改商标,或在原有的商标上进行修改,都是需要重新进行商标注册的。

1、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而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2、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想给商标重新更改,就得重新申请商标注册,取得更正后的商标的商标权。

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更改,企业都应该先对商标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从根本上认识商标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版权所有:河南利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